常发改投〔2017〕548号
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: 你单位《关于对罗湾大桥改扩建工程进行立项批复的请示》及相关附件收悉。根据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该项目的评估报告和有关材料,经研究,批复如下: 一、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,完善城市路网结构,同意你单位实施罗湾大桥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。 二、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。本项目位于朗州北路,北与沿山路交叉口平交,南与环湖大道立体交叉,全长1034米,桥梁宽36米,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,设计速度50公里/小时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道工程、桥梁工程、路面路基工程、交通设施工程、给排水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管线综合工程、绿化工程、海绵城市设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。 三、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427万元,其中工程费用13448万元,征地拆迁补偿费590万元,其他费用1859万元,预备费1530万元。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。 四、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,本项目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标,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。 五、在后续工作中,要严格落实国土、规划、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。加强与供电、供水、供气、排水、电信等有关部门的衔接,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,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,合理掌握建设工期,切实加强工程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。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 |